澧县鸿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服务指南
第1节 公司文化
企业使命:诚信经营,热情服务,完善自我,发展创新;
核心理念:以人为本,合作共赢;
企业精神:以达到人力资源商业航母为己任,提供人性化服务,开创“三赢”局面;
服务承诺:我们用热情、诚恳、周到、快捷的服务,可使用工单位达到省心、省时、省力、省钱的效果,可使劳动者达到放心、安心、诚心、尽心的工作环境。
第2节 劳务派遣的概念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规定的一种新型用工形式。
由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用工协议,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进行工作,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劳务服务费,派遣机构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向保险部门缴纳各种保险费,为劳动者搞好人事档案管理。
总之,用工单位只用人不雇人,派遣机构只雇人不用人。
第3节 劳务派遣实施方案
遵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创新用人机制,优化用人环境,切实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运行成本,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顺利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此方案。
一、政策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常德市市直财政拨款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常办[2011]22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临时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工作,由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用工单位等部门共同负责,实行计划审核、劳务派遣、单位使用、联合管理,并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提供服务”;“澧办通字[2014]30号”文件要求: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及其它财政综合预算全额保障单位的“临聘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由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和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操作办法
1、用工单位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协议;
2、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用工单位按月支付给派遣机构派遣服务费和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
4、派遣机构定期支付派遣人员工资、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就业跟踪等多项服务;
5、用工单位因某种原因不再需要劳务派遣人员时,可将派遣人员退回给派遣机构,再由派遣机构另行对其实施派遣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办理流程
1、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客户基本情况及需求,介绍劳务派遣服务内容、形式及收费标准,填写《目标客户记录表》;
2、根据客户要求,草拟《劳务派遣协议书》、《工资发放及保险缴纳方式》、《客户服务方案》并就上述合同、方案与客户磋商。
3、与客户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验证客户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法人身份证,留存复印件,合同归档。
4、组织员工填写《派遣员工个人情况登记表》,交验入职材料,如需增加新员工及时与客户填写《派遣员工增补表》;
5、完成员工招录,经客户确认后,对员工进行统一岗前体检与培训,整理保存个人简历表并给员工及时办理就业跟踪服务手续及登记联系电话,以便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等方面情况。
6、档案完成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经有关部门鉴定后,将合同及员工档案归档。
7、定期为客户进行回访,及时提供客户所需信息,保证人员供大于求,保障用工单位的正常运转及生产经营。
8、为派遣员工提供良好的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保证员工百分之百满意并全身心为用工单位工作和服务。
9、劳务派遣合作协议期满,主动与客户协商,续签《劳务派遣协议书》。
10、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根据所在用工单位的劳务合作协议签订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书》或调整派遣单位。派遣员工自主提出离职或被辞退,须填写《员工离职、辞退审批表》,在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后,方可离开工作单位。
四、费用标准
1、派遣人员工资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用工单位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常人社函[2017]25号”文件规定:“全月制劳动合同关系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430元、1280元。即市城区(含武陵区城区、鼎城区武陵镇、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下同)每月1430元,其他区县市(含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下同)每月1280元;非全月制劳动合同关系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市城区每小时13.4元、其他区县市每小时12.4元”》。
2、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系动态数据,随每年缴费基数的变化而变化。“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四类保险可按缴费基数的100%或60%的标准予以缴纳(工伤保险不在其中)。
3、劳务派遣服务费由用工单位按月支付给派遣机构,其标准及额度由用工单位和派遣机构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有利条件
1、能妥善解决用工单位业务的快速发展与用人机制及人员编制受限两者之间的矛盾。
2、免除试用期的束缚,使用工单位更充裕地考察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适应性。
3、能积极规避劳资纠纷。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而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最大限度地化解用工风险,规避劳资纠纷。
4、能有效地降低用工单位的成本支出。
(1)由派遣机构代发劳务工资、代办社会保险和对派遣人员实施定期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能大大降低用工单位的费用支出;
(2)派遣员工可由派遣机构负责招聘,也可以根据用工单位实际与派遣机构共同招聘;
(3)用工单位可根据派遣员工的贡献大小,灵活地调整其工资标准,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员工有了追求,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用工的灵活性,真正完成双赢。
5、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合作业务中可及时了解到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信息,并获得积极就业政策咨询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多项服务。
第4节 劳务派遣业务办理流程图
第5节 劳务派遣业务
相关文本及表格资料(样本)
第6节 劳务派遣业务合作单位图片采撷
劳务派遣联系电话:0736-3235598